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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託及公益信託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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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信託是什麼?
公益信託可以作什麼?
公益信託簡介
公益信託就是為創造公共利益而成立的信託,例如慈善、文化、學術、技藝、宗教、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,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,都可以成立公益信託。
信託制度讓民眾可以將財產委由專業信託業者來處理。 公益信託是以不特定多數人之利益為目的,包括提供不特定多數人獎助學金、推展社會福利、保護環境、創辦文化藝術活動、研究科技,甚至開拓國際交流等。 公益信託之設立及其受託人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,業務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,受託人非經許可不得辭任,及應設置信託監察人等。
一、所謂「
公益信託
」,依85年1月26日公布之信託法第69條規定,係以
慈善
、
文化
、
學術
、
技藝
、
宗教
、
祭祀
或
其他以公益為目的之信託
。有關公益信託之許可及監督辦法,依照同法第85條規定,係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。
二、信託制度在英、美等國已發展多年,主要是委託人將財產移轉或其他處分給受託人,受託人(主要為銀行業者)依照信託目的,依受益人利益來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。信託制度讓民眾可以將財產委由專業信託業者來處理。當然,信託大多屬於私益信託,以特定人員之利益為目的,例如為子女、為員工、為個人安養等目的設立信託,均不屬公益信託之範圍。公益信託則是以不特定多數人之利益為目的,包括提供不特定多數人獎助學金、推展社會福利、保護環境、創辦文化藝術活動、研究科技,甚至開拓國際交流等。公益信託之運作方式大部分與一般私益信託相同,主要差異在於公益信託之設立及其受託人,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,業務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,受託人非經許可不得辭任;公益信託應設置信託監察人等。
三、目前已有
11個部會
訂有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:
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92年8月22日)
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91年12月9日)
法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85年12月4日)
原子能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92年3月26日)
消費者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91年10月2日)
銀行相關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93年6月30日)
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92年5月14日)
體育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91年8月5日)
社會福利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103 年 05 月 05 日 )
教育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104年10月29日)
勞動力發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
(105 年 07 月 15 日 )
四、 有關內政部之「內政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」,係規範以從事民政、戶政、役政、社會、地政、性侵害防治、家庭暴力防治、營建、警政、消防等內政業務公益信託。惟配合中央政府組織再造,有關社會福利範圍已停止適用,並移撥由衛生福利部主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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